柳人社规〔2024〕2号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以后(含2024年度)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柳江区和各县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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