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现将《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标准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pdf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人才是第一资源,标准化人才是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标准化人才培养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了一支由标准科研人才、管理人才、应用人才、教育人才、国际标准化人才等构成的标准化人才队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标准化人才。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创新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完善标准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优化标准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标准科研人才、标准化管理人才、标准应用人才、标准化教育人才、国际标准化人才等各类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标准化人才支撑。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系统化的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更加健全,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标准化人才培养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化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机制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标准化人才教育实训基地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各类标准化人才素质全面提升。
标准科研人才专业水平更高。积极推广“科研团队+标准研制团队”融通发展模式,推出一批在科学研究与标准研制上都有成就的专家。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制修订相关人员广泛参与标准化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评机构和出版机构取得标准化相关职业证书人数显著增加。
标准化管理人才管理能力更强。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标准化总监制度,纳入国家企业标准化总监人才库重点培养人才达300名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专业培训全面推进,实现新入职标准化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
标准应用人才职业技能更优。标准化相关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初步形成,标准化相关职业证书持证人数持续增长,涌现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准实施和服务能手。
标准化教育人才业务素养更精。标准化教育师资培训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专业国家教学标准更加完备,教师职业素养持续提高、专业能力不断增强,开设标准化工程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达15所左右。
国际标准化人才工作基础更牢。建设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60个以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占比达到25%以上,标准化人才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参与度显著提高。
二、标准化人才培养制度建设
(一)健全标准化人才系统化培养机制。健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建立分类分梯度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标准科研人才、标准化管理人才、标准应用人才、标准化教育人才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各具特色、相互融通的人才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的指导作用和标准创新型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国家、行业、区域、地方和社会各类标准化研究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服务机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以及物品编码机构、代码机构互相支撑,互为补充,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的标准化人才协作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作用,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夯实标准化人才培养社会基础。加强标准化人才库建设,实现人才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标准化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机制。完善标准化相关职业分类体系和职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指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依托国家认定的标准化领域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和水平评价,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在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开展职称评审过程中,将标准制定等作为评价指标,更好促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结合行业和领域特点,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标准化人才培养。
(三)完善标准化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荐标准化人才参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评选表彰,推动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表彰。积极推荐标准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人才按规定享受现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地方标准化人才引进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和机关健全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标准化人才挂职及兼职等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对标准化人才在就业、购房、落户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将标准化研究成果纳入职称评定指标体系。
三、标准化人才教育体系建设行动
(一)加强标准化普通高等教育。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强化标准化相关专业建设,完善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建立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课程体系,促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推行“专业+标准化教育”的融合教育,培育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
(二)推进标准化技术职业教育。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开展标准化相关技术技能教育,协同推进标准化技术高职专科和职教本科的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标准化技术专业。充分发挥全国市场监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高等职业学校标准化技术专业建设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标准化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促进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有效贯彻落实。探索和实践标准化技术专业人才“岗课赛证”一体化培养模式。
(三)推进标准化领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在标准化工程和标准化技术本科专业开展“专升本”等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建立标准化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晋升通道,稳步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校企合作等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形成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教育多元办学格局。建设常态化的标准化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扩大标准化人才培训受众面。
(四)加强标准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专业及有关专业方向标准化教育师资培养,鼓励标准化教育开展较好的高校建立标准化师资培养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体系,制定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和企业实践标准,开发教师培训标准化课程资源,强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标准化建设。
(五)加快标准化专业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化专业教育教材的系统建设,推动标准化工程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和标准化技术职业教育教材有机衔接。严格落实教材管理办法,加强标准化专业教育教材全过程管理,严把教材的质量关。健全标准化相关职业考核试题库。加大对标准化专业教育教材、教学资源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高质量标准化专业教育教材外文版的出版,推动标准化教育的国际合作。
四、标准化人才职业能力提升行动
(一)推出一批标准化领军人才。推进“科研团队+标准研制团队”融通发展,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培养选拔在科学研究与标准研制上都有成就的专家。鼓励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机构、标准化服务机构和企业,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模式,聘用在标准化领域具备公认的高技术水平及理论知识的标准化领军人才。突出标准化领军人才的带头作用,推进重大科技攻关、重要标准研制、重要技术咨询等工作,引领提升标准科研、制定和服务水平。
(二)建设一批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大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建设力度,鼓励专家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在“服务决策、适度超前”标准化重大决策咨询中的“智库”作用。支持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开展重要标准化政策、重大标准研究,积极参与各领域、各地方标准化活动,为全国标准化发展建言献策。支持各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发挥人才优势,组建标准化智库,有条件的标准化研究机构积极争取入选国家高端智库,推动相关领域标准化创新发展。
(三)培育一批标准化总监。充分发挥标准创新型企业作用,鼓励企业配备与其企业规模、产品类别、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等相适应的标准化总监,明确企业标准化总监岗位职责。标准化总监一般由具备标准化相关职业技能相应等级水平的专业人员担任。鼓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或兼任企业标准化总监,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生产经营质量,促进形成优质产品和服务品牌。建设国家企业标准化总监人才库,开展企业标准化总监国际标准化工作能力培训,支持企业标准化总监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四)培养一批标准编审、实施和服务能手。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审评机构和出版机构相关人员的标准编审技能培训,提高标准编审能力,培养一批标准编审能手。鼓励企业组织技术工人参加各类标准化培训,掌握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作业等标准化应用知识,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实施标准的能力,培养一批标准实施能手。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聘用取得相应标准化专业学历或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相应的标准化技能培训,把标准化相关政策与生产生活实践紧密结合,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的标准化服务,培养一批标准化服务能手。
(五)打造一支高素质标准化行政管理队伍。针对新进人员、新转岗人员等标准化行政管理人员,加强标准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标准化专业水平。开展省、市、县标准化行政管理人员常态化培训工作。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加强省际间标准化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交流,推动形成工作互联、方法互补、信息互通的标准化业务联动机制。强化对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基层标准化人才的“帮扶式”培养工作,促进全国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队伍水平整体跃升。
五、标准化人才实训实战行动
(一)开展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标准化机构、协会等,建设国家级标准化人才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探索实践适合不同标准化人才工作内容的培训新模式。充分利用地方、行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建设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面向国内、辐射国际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设标准化实训基地,提高企业标准化人才素养,提升工作实践能力。根据标准化人才需求,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加强实训基地管理,提高实训基地规范性,保证实训质量。
(二)开展标准化相关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标准化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健全技能竞赛规则、科目等管理制度,推进标准化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知识普及,推动社会对优秀技能人才的认可。积极推动国际标准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化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并申报主办权。支持相关机构开展标准化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研究和综合训练。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竞赛获奖选手表彰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
六、国际标准化人才选培行动
(一)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梯级培养模式。围绕重点领域,培养专业精、懂规则、善协调、外语好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广泛征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进一步激发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ISO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ITU中国培训中心等开展国际标准化专业研讨,为领军人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国际标准组织中高级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围绕国际标准组织治理、领导及组织协调能力、国际组织任职能力、外交政策及语言等方面开展培训,持续提高国际标准组织中高级管理储备人才的综合能力。
(二)建立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选拔推荐机制。支持各行业、各单位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工作,选拔培养一批国际标准化领军人才和技术人才。加快出台和实施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遴选推荐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国际标准组织中高级管理人才、国际标准技术管理人才、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注册专家等各层次人才选培体系。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综合能力评价标准。持续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化青年英才选培行动,围绕国际标准组织青年专家选拔活动进一步完善培训课程和选拔流程。
(三)培育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以开展国际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跟踪分析、国际标准研制、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组建由科技攻关人员、国际标准专家、产业和国际贸易代表等参与的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在重点领域吸引和带动一批产业和研究机构一流科技人才,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研究成果,跟踪、研究全球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开展重要国际标准研制。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标准化人才,加强党委、政府对标准化人才工作的领导,推动将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质量督察考核。各级市场监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及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确保标准化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标准化人才培养经费纳入人才培养经费预算。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标准化人才培养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标准化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
(三)开展实施评估。国家标准委逐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保证任务进度。行动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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